本報訊(記者 魏海政)山東省近日出臺意見,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,確定在教育等領域開展省與市縣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試點。
山東在教育領域試點改革中,省級事權包括省級教育行政管理機構運行和管理,省級普通高等教育、技師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廣播電視教育、干部教育,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科書提供等。市縣事權包括市縣級教育行政管理機構運行和管理、學前教育管理、義務教育管理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(含技工教育)管理等。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,山東試點省級事權由省級財政全額承擔支出責任,原則上通過省本級支出安排,省級直接組織實施。市縣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,市縣履行本級事權存在支出缺口的,省級可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給予支持。省與市縣共同的事權,在科學評價各級財政保障能力基礎上,逐項確定省與市縣支出分擔責任。